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財政部(88)台財融字第 88772873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七日財政部(89)台財融字第 89761221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一日財政部(90)台財融(五)字第 0090908
056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原名稱:銀行作業委託他人處理
應注意事項)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日財政部台財融(五)字第 092500030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九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五)字
第 0945000214 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 10、11 點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十八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五)
字第 09500386206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