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公告本會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受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申報募集、追加募集、申請展延上櫃之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及申報追加募集上櫃之主動式交易所交易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實施。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1303858561號公告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