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為維持金融穩定並健全房市發展,銀行辦理對融資租賃公司授信業務,應確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轉知會員銀行。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1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1302740691號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