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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公告境外基金機構委任之總代理人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規定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應檢附之申請(報)書格式及書件內容,並自中華民國113年10月1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9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1303841634號公告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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