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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配合保險業將自 115 年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公報,財政部中華民國 86 年 6 月 30 日台財保字第 862397037 號函第 4 點有關責任準備金之提存方式、發生率及預定利率相關規定自 115 年 1 月 1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6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1304918817號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通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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