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配合保險業將自 115 年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公報,財政部中華民國 86 年 6 月 30 日台財保字第 862397037 號函第 4 點有關責任準備金之提存方式、發生率及預定利率相關規定自 115 年 1 月 1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6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1304918817號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通用目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