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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所詢為處理境外聯貸案件不良授信,擬成立子公司再與聯貸銀行合資成立公司以取得並處分不動產擔保品之所有權,所衍銀行法適用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4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銀局(法)字第1130202521號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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