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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關「公開發行公司辦理法令規定應公告或申報之事項,向公開資訊觀測站進行申報傳輸,於完成傳輸後,即視為已依規定完成公告申報」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3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交字第11303808101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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