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財政部91年8月20日台財融(五)字第0910037471號函等4則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12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120274149號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