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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財政部91年4月30日台財融(三)字第0910017055號函、財政部91年6月5日台財融(三)字第0910025725號函及財政部92年6月9日台財融(三)字第0923000481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1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合字第11202737523號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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