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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15條、第23條、第24條、第24條之11、第24條之12、第28條、第44條、第47條及第48條規定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4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券字第1120381292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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