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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投資違法案件裁罰基準」第二點修正規定,請依說明二確實辦理,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11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券字第11103850222號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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