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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所報修正「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證」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條款」部分條文一案,同意供所屬獲准經營本保險業務之會員公司於 111 年 6 月15 日修正公布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後出單使用,並請依說明二、三辦理,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11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產字第1110494687號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財產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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