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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關於貴會函報建議信託業辦理具有運用決定權之公益信託及安養信託得免兼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四種態樣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8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110272235號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票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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