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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所報「保險代理人公司(含兼營保險代理人業務之銀行)辦理行動投保業務自律規範」第 2 條暫行措施,同意備查,實施期間同「保險代理人公司及兼營保險代理業務之銀行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服務涉親晤親簽與紙本作業之暫行原則」,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6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綜字第1100423257號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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