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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核釋「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之董(理)事、監察人(監事)得由保險業人員兼任原則 」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6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綜字第11004918061號 令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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