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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五點、第六點、第七點及附件一,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0 年 5 月 6 日以金管保綜字第 11004915721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及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5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綜字第11004915724號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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