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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業者,應自經營該項業務所收取業務費用提存特別準備金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2 月 20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0 年 04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產字第11004107771號 令
法規體系: 保險局/財產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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