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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 6 條、第 7 條、第 18 條及「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應注意事項」第 6 點規定,業經本會分別以 109 年 8月 28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904932021 號令、同日金管保壽字第 10904932026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相關發布令影本、前揭辦法第 6 條、第 7條、第 18 條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前揭應注意事項第 6 點修正規定、修正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8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 10904932029 號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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