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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關證券交易法第18條第2項、 第60條第1項第3款、第138條第1項第11款及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6條規定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交字第1060004431號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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