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所請建議展延基金銷售機構辦理境外基金手續費後收級別費用結構聲明書之上線日期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0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070116573號 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