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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為維護人身保險商品保障本質,避免淪為機構法人資金運用工具,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確依說明事項辦理,並於文到 2 週內研議修正相關自律規範到會,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0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0704281220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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