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函轉內政部 107 年 8 月 14 日研商「原住民姓名並列羅馬拼者應使用完整姓名之因應作為」會議議程、紀錄暨「原住民姓名登記及羅馬拼音相關說明」如附件,請預為因應調整相關系統,並轉知會員公司辦理,另請貴公會於 107 年 12 月底前函報公會及會員公司辦理情形到局,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0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保局(綜)字第10704953182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通用目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