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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關貴公會建議華僑及外國人得全權委託期貨經理事業從事有價證券交易及開放期貨經理事業運用全權委託投資資產從事國外交易外匯事宜等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1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期字第1060046903號書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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