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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重申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及減少保險爭議,保險業務招攬或建議變更投保商 品應恪遵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及招攬規定,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查照辦理 。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保局(綜)字第10605901230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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