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有關所詢信託業委託他人提供潛在客戶資料,或提供信託業聯繫方式予潛在客戶之合作模式,是否須依「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申請核准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0600226440號 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信託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