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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依據「銀行法」第74條第4項規定,訂定商業銀行申請轉投資創業投資事業及管理顧問事業規定,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610006570號 令
法規體系: 銀行局/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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