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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為健全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及人力資源制度,請轉知各社員社訂定聘用顧問之內部遵循事項,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合字第10630002852號 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基層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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