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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對經指定制裁對象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及所在地通報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4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702745350號 令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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