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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茲重申保險公司設計及銷售以房屋貸款借款人為要保人之保險商品應遵循 事項,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切實辦理,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4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0502036540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通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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