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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訂定「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五條之一第二項移轉款項限額及第三項一定條件」,自發布日施行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0440005800號 令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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