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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受理發行人及外國發行人申報發行普通公司債(不含交換公司債)案件,自104年11月16日實施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1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發字第10400443526號公告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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