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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所詢金融機構受理當事人申請貸款應取得當事人同意書正本一節,是否均依本會 94 年 5 月 12 日金管銀(一)字第 0941000316 號函釋辦理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2 月 30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一)字第09700464220號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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