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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為利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業務拓展,吸引境外居民來臺投資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擴大我國基金市場規模,開放事項如說明二,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所列事項辦理,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0300418861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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