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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核釋財產保險業辦理汽車保險理賠作業,應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 8 條第 4 款規定納入理賠處理制度及程序之相關事項,自發布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9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產字第 10302083361 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財產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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