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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壽險業擬採發放現金股利分配盈餘者,自文到之日起,應先函報本會,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0202501992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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