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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依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共同信託基金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期貨交易之上限。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7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0300250037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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