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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為加強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客戶權益保障及落實風險管理,請貴會依說明檢討「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及「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風險管理自律規範」,並於文到 2 個月內函報本會,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4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35000136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衍生性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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