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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茲依據「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認可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為辦理保險業精算人員考試之保險學術機構。本令自即日起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6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 字第 10302501651 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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