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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茲依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二十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人身保險業依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報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投資型保險商品之連結投資標的異動免適用保險商品審查程序之內容及範圍」辦理投資型保險商品之部分變更者,免採行「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5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 10302543361 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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