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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請轉知所屬會員與投資人簽訂相關金融商品銷售或服務契約應符合規定,如發生重大違規案件,本會得停辦業者該項業務,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4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030015835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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