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廢/停
證券商擔任認購(售)權證之流動量提供者,為避險而於集中市場所為之交易,得依本會 102 年 6 月 25 日金管銀法字第 10210003190 號令規定採概括授權方式辦理。請查照轉知會員機構。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3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30001828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金融控股公司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內容檢索:
輔助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