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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訂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相關人員應具備之資格條件中所稱「專業投資機構」及「其工作項目」之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2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0300048051號公告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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