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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四年十月十四日台財證(六)字第○三三六三號函、九十年二月二十一日台財證(六)字第○○○四六八號公告、九十一年十一月一日台財證(六)字第○九一○○○五五二九號函、九十二年二月十一日台財證(六)字第○九二○○○○五四九號函、本會證券期貨局九十四年四月一日證期六字第○九四○○○一四四九號函、本會九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金管證六字第○九五○○○一六○八號函、九十六年三月二十日金管證六字第○九六○○一一四○九號函、九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金管證六字第○九六○○四○五六五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