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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消費者對純屬信用評等申請評議者,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24 條第 2 項第 9 款規定評議不受理之情形,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3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法字第10200546450號
法規體系: 本會/法律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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