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38 條第 3 項規定,釋示有關保險業投資國內(含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人民幣存款及以人民幣計價之有價證券相關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3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0202502523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財產保險目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