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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放寬證券商得接受專業投資人委託買賣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2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券字第10100600351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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