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廢/停為處理兩岸證券期貨往來,有關國內證券期貨機構與大陸地區法人、團體簽署合作協議事宜,請 查照轉知會員機構依說明事項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2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券字第0990060142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