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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依據「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 10 條,訂定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相關資訊應揭露事項,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1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合字第1013000345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基層金融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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