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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本局受理金融消費爭議之申訴案件,自 102 年 1 月 1 日起於移請貴機構處理時,將副知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其處理之相關事項如說明,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2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銀局(合)字第10130003651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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