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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關國內分行憑同一銀行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 或海外分行出具外幣擔保信用狀,對境內第三人辦理授信等相關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0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10026864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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